罗顿发展收购易库易 两次交易估值差异较大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0日
以2017年5月31日为基准日,易库易供应链100%股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评估值为19.98亿元,评估增值率801.63%。
对于估值的公允性问题,罗顿发展方面认为,与易库易供应链业务较为类似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为102.40倍。根据本次交易中补偿义务人的业绩承诺,本次交易对价对应的静态市盈率为17.87倍、动态市盈率为11.75倍,远低于行业市盈率平均值。同时,从近年电子元器件行业发生的可比交易案例看,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4.89倍、动态市盈率为12.25倍。本次交易静态市盈率17.87倍、动态市盈率11.75倍。整体来看,与行业整体估值水平可比性较高。
但是,本次交易作价与2016年收购方案中的交易作价存在较大差异,并引发诸多质疑,尤其是在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均为李维控制的情况下。数据显示,在2016年的收购方案中,以2016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同一标的资产预估值为16.075亿元。
对此,华泰联合证券业务董事樊灿宇表示,标的资产估值的提升主要来源于经营业绩增强所带来的价值提升。从业务方面看,易库易是博通在中国区域重要的代理商,Avago与博通合并后进入深入的整合期,其中国区的代理商从原来的11家减少到4家,代理商更加集中。在这个过程中,标的公司旗下的经营实体逐步承接了原来11家中代理3家的部分产品和业务线,并开始承接Avago产品线的代理业务。也就是说,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内竞争情况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上游原厂积极整合分销商,优势产品线的资源进一步向包括易库易在内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分销商集中,易库易供应链的盈利能力得到了持续增强。
同时,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不同,以2016年4月30日作为估值基准日的方案中,支付的对价包含大量现金。而本次重组中,上市公司全部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作为支付对价,所获上市公司的股份均有12个月或者36个月的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