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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免收担保费

来源:江淮晨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8日

    江淮晨报消息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免收担保费、对于父母与子女等直系亲属间的购房行为不予提供贷款支持……11月7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的二手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请表及须知,对部分条款进行了改动。
 
    根据最新的申请表,不仅要求将夫妻双方、其他共有权人信息登记,还需要说明本次贷款是家庭第几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本套房屋为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合肥第几套房。
 
    合肥市此次明确,对于父母与子女等直系亲属间的购房行为不予提供贷款支持。购买二手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时候,需要注意小区的房龄,即房屋年限从房屋竣工之日起计算不超过二十年。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成数为8成;房屋年限在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贷款最高成数为7成;房屋竣工年限以房产证或房地产主管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直系亲属参与还款或有共有产权人的,必须要求申请贷款时共有产权人须满十八周岁,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免收担保费。如个人因信用不良无法申办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担保公司申请信用担保。担保公司若同意提供担保,则按贷款额×0.6‰×贷款年限收取,最低300元。保险则实行自愿办理原则。
 
    晨报记者 余佼佼 实习生 马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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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淮晨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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