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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一公职人员作担保 拒不还款被拘传

来源:河南法制报商丘新闻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8日

    导 读
 
    “我又没花他的钱,我只是个担保人,你们带走我,我也不能替老陈还钱呀!”11月3日,当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宋某从一个会场上带离时,宋某依然不停地诉说自己的无辜。
 
    商丘一公职人员作担保 拒不还款被拘传
 
    2015年8月,宋某的朋友陈某向申请人高某借款15万元做生意,宋某为该笔借款作了担保。借款到期后,高某多次催要借款,陈某因为生意做赔,一直没有能力偿还借款及利息,形成诉讼。2016年12月4日虞城县人民法院判决陈某偿还高某借款15万元及利息,宋某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7年4月11日高某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陈某长年在外务工,逃避执行,执行干警多次找陈某未果,也没有查到陈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找到在某机关工作的宋某并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并告知宋某作为担保人不履行的判决义务所面临的后果,但宋某一直认为钱不是自己借的,也不是自己花的,拒不配合执行工作。
 
    在被拘传至虞城县法院后,听说自己要被拘留,还有可能承担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刑事责任,甚至会因此丢掉工作,宋某这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让其亲属急忙筹钱10万元,剩余借款与申请人达成了还款协议,还要向朋友陈某追偿欠款。
 
    法官在此提醒某些担保人:担保有风险,一定要谨慎,不可乱担保,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担保人须替人还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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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法制报商丘新闻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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