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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珠江等5险企收监管函 保监会给六个月整改期限

来源:新京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2日

    新京报讯 (记者陈鹏)10月11日,保监会公布了年初对保险公司治理进行现场评估的结果。由于存在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上海人寿、珠江人寿、渤海人寿、君康人寿、阳光人寿等5公司收到保监会的监管函。
 
  具体来看,上海人寿的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关联方档案不完整,违反了《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同时关联交易未识别、未报告,违反了《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等有关规定。
 
  此外,上海人寿内部审计管理不到位,未对董事会秘书进行离职审计。保监会在监管函中要求,自监管函下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禁止上海人寿直接或间接与览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开展一些交易,包括提供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除存量关联交易的终止行为(如到期、赎回、转让等)以外,开展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包括现有金融产品的续期,以及已经签署协议但未实际支付的交易)。
 
  记者梳理发现,保监会11日同时公布了5张监管函,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同样出现在珠江人寿、渤海人寿、君康人寿、阳光人寿等4家公司,处罚措施基本相似。
 
  据了解,针对这些问题,保监会给出了“整改期限”,六个月期满之日起三个月为观察期,期内会对监管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视情况采取后续监管措施。
 
  从年初开始,保监会频出重拳治理人身保险业乱象。在10月11日举行的“2017年中国寿险十月前海峰会上”,保监会副主席黄洪表示,强化人身保险业监管,重点是堵塞制度漏洞,补齐监管短板,治理市场乱象,维护市场稳定运行。在治乱方面,对于违背经营规律、形成风险隐患的保险机构,坚决予以整治,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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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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