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保险 >> 正文内容

弘康人寿:二季度偿付能力修订后仍充足 依然100%以上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2日

    证券时报记者 刘敬元
 
  昨日,弘康人寿在官网就保监会(2017)24号监管函相关事项作出声明:一是监管函所涉事项,是因公司相关人员对偿付能力编制规则理解偏差导致,不存在报送虚假数据行为;二是公司已按照保监会要求,重新修订并上报公司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三是修订后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依然在100%以上,公司偿付能力充足。
 
  据了解,上述监管函称,在弘康人寿报送的2017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其子公司江苏安科科技发展公司将持有的安科科技大厦,由固定资产调整为投资性房地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经审查,该项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不符合偿二代监管规则和会计准则规定,评估增值依据不足。
 
  普华永道中国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对证券时报记者称,一处房产应该归于“固定资产”还是“投资性房地产”,应该基于真实持有目的来确定。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如果持有目的是自用,则计入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计量。而如果持有目的是投资,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当真实持有目的发生变化,比如由自用改为投资时,所属科目由固定资产改为投资性房地产。
 
  周瑾表示,将房产由固定资产改为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计量改为公允价值计量后,如果公允价值与成本有较大差异,则资产负债表和偿付能力报表的资产价值会受到影响。
 
  按照偿二代针对实际资本的I号监管规则,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增值,将影响保险公司核心一级资本。
 
  弘康人寿披露的2017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显示,公司二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0%,较一季度末的154%提升26个百分点。
 
  其中,二季度末,认可资产为257.35亿元、认可负债241.28亿元,实际资本为16.07亿元,较一季度末提升。一季度末,认可资产263.88亿元、认可负债254.48亿元,实际资本为9.4亿元。
 
  据了解,保监会对弘康人寿提出两项监管要求:一是对江苏安科科技发展公司持有的安科科技大厦采用成本法计量,对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使用公允价值计量;二是重新编报2017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并于9月20日前通过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报送保监会。
 
  截至昨日记者发稿,弘康人寿在官网披露的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尚未更改为修订版。

分享:

来源:证券时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