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0日
中国网财经9月20日讯 今日中国保监会宁波监管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宁波兴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2017 年2 月22 日,宁波兴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原主要股东张淑华、陈敏娜与孙植、李云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两人所持有的宁波兴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孙植、李云超。宁波兴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未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 日内向我局书面报告。宁波兴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张淑华为该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警告,并处罚款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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