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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与政府在财富创造中的关系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朱海就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9日

  正是市场先创造出了财富,才使政府有可能转移和转换财富,否则再聪明的政府都将面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困境。

  政府和市场是现代市场条件下资源配置的两种基本方式,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当代市场经济体面临的共同课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那么,如何理解“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呢?如何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首先要明白国民财富是如何创造的,市场与政府在财富创造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财富是所有能够满足人们欲望的物或劳务,有的财富不具有稀缺性,如空气,有的具有稀缺性,如从市场上购买的产品或服务,经济学说的财富一般指后者。所以,生产出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或服务,才是创造了财富。另外,消费者需求的满足需要通过交换才能实现,所以财富创造也是一个与自愿交换有关的概念。交换是否成功,是判断该种物品是不是财富的一个标准。当然,不用于交换的物品有使用价值,也是财富,不过不是这里讨论的对象。

  那种通过交换的方式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人,也就是创造财富的人,我们通常称他们为企业家,企业家创造财富也是共识,如政府也可以扮演企业家的角色,那么可以认为政府也创造财富。但显然,政府不能扮演企业家的角色。首先,企业家是承担风险的,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要投入自己的资本,用自己的资本去承担风险。

  其次,企业家创造财富需要建立“公司”这样以利润为目标的组织,而政府完全不同于公司,它不以利润为目标,受预算约束而不受盈亏的约束。当一个组织的行为不接受市场盈亏的考核时,那么就很难认为这一组织是创造财富的。甚至更为重要的一点是企业家没有特权,企业家利用他们所拥有的财产权配置资产,而政府是用权力配置资产,这种权力介入到资源配置活动中后,会破坏市场的正常运行,扭曲价格,其代价是难以估计的。所以政府官员不能扮演企业家的角色,政府也不能扮演公司的角色。

  看上去政府在很多情况下确实提供了优良的公共品,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创造了财富,因为政府提供这种服务是要花纳税人钱的,我们无从判断纳税人支付的代价与支付所提供的服务相比,究竟是值得还是不值得的。政府是首先向社会获取财富,然后再提供服务的。通常只有企业家才能将财富增值,而政府如前所述是无法扮演企业家的角色的。

  众所周知,财富不是孤立的个体创造的,是无数个体分工合作的产物,“铅笔的故事”一文生动地说明了这一点,因此有人会说,政府保护私有产权,维护市场秩序,难道不是一种分工吗?既然政府参与了分工,那么自然就创造了财富。但这或许是对分工概念的误用。分工意味着适应消费者的需求而调整自己的行为,对应于自愿的交换,而政府拥有权力,它可以强制大众去满足它的需求,也不需要通过交换获得财富,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是不参与分工的。

  还有,良好的秩序本身并不意味着财富,相反,是财富意味着良好的秩序。如前所述,假如一个人不发挥自己的才能,而只是规规矩矩地做一个守法的公民,这是不能让财富增加的。也就是说,不能把秩序的维护与财富的增加等同起来。政府维护秩序的行为更多地意味着所有人付出的“代价”,而不是所有人财富的增加。

  由于政府不是以交换,而是以强制的方式提供服务的,所以我们无从判断这种服务的价值和我们为这种服务付出的代价相比,究竟是不是划算的。

  正如苏格兰启蒙思想家揭示的,秩序是人的理性与道德情操的“自然而然”的结果,也如哈耶克所说,市场是一种自发秩序,因此,重要的是如何发挥这种自发力量的作用,也就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概言之,财富是市场部门创造的,更准确地说,是与自愿交换与利润核算相关的部门创造的,政府从事的仅仅是财富的“转移”和财富形式的“转换”活动,比如把来自纳税人的货币财富“转换”成一条路或其他的“公共品”。实际上,正是市场先创造出了财富,才使政府有可能转移和转换财富,否则再聪明的政府都将面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困境。

  (作者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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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特区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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