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失信名单卡贷款 担保人乖乖履义务
来源:六安新闻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8日
以自己没有使用借款为由拒绝履行担保义务,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无法获得银行贷款,9月15日,担保人黄某某依法偿还了银行贷款。
朱某某曾向舒城县农业银行贷款1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其好友黄某某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由黄某某对朱某某的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借款到期后银行多次催要,朱某某未有履行还款义务,黄某某也未履行担保责任,银行遂向舒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朱某某偿还借款本息,黄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得到法院判决支持。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查明朱某某下落不明,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遂以黄某某为突破口。
黄某某声称只是帮朋友的忙,自己没有使用借款,没有义务替朱某某还款,冤有头债有主。法院经过查询发现黄某某名下的财产已经转移,电话也无法接通,逃避执行的意图明显,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7年9月,黄某某忽然联系承办人,表示要履行自己的义务。原来黄某某在外做生意急需贷款融资,银行审核发现其已经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贷款申请不予批准。眼看自己的事业发展受到重大影响,黄某某只得联系承办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得以屏蔽自己的失信信息。(俞仲康 方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