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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规范中元节期间祭祀行为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4日

    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9月3日,章贡区发出《关于规范章贡区2017年中元节期间祭祀行为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严格规范中元节期间的祭祀行为。
 
  《公告》规定,章贡区祭祀行为规划地点以各乡镇、街道视情况自行制定为准(祭祀点设专人管理、引导)。中元节期间,广大市民应自觉树立文明祭祀新风,采用网上祭祀、鲜花祭祀等清洁、环保、安全、文明的方式开展祭祀活动。9月3日至9月5日全天,严禁在规划区域外的地方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漂放河灯等祭祀行为。
 
  《公告》要求,市民在规定时间、规划点内实施祭祀行为的,必须待祭祀焚烧物品火种熄灭并清除残留物后,方可离开现场。禁止占用城区道路、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和公共绿地摆摊设点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及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物品。
 
  违反《公告》规定的,环保、公安、城管、市监等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对祭祀不当破坏城市设施、绿化,引发火灾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违反《公告》规定的祭祀行为,欢迎市民及时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为市环保局章贡分局12369,市公安局章贡分局110,章贡区城管局8160092,章贡区市监局8200315。
 
  章贡区还发出了文明祭祀倡议书,引导市民开展文明环保祭祀。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记者赖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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