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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所持东方资产公司1600亿重组债券延期10年

来源:东方早报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1日

  不出意料,继信达债延期支付之后,中国银行所持有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简称“东方公司”)1600亿元的10年期债券(简称“东方债”),也被财政部延期10年支付。

  按照中国银行昨日发布的公告,按照财政部的通知,该行持有的东方债券到期后将延期10年,利率维持现有年息2.25%不变;财政部将继续对本行持有的东方债券本息支付提供支持。

  而按照约定,昨天本应为东方债债券的到期支付日。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债券由东方公司于2000年向中国银行定向发行,系东方公司收购原中国银行不良资产的对价,该债券年息2.25%,为期10年。当时几大银行都采取了这种方式剥离不良资产。

  但由于几大资产管理公司对于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理并不尽如人意, 目前不少此类债券都被延期。

  去年,建设银行持有的10年期2470亿元信达公司债券已经宣布延期;而市场分析人士普遍认为,工商银行持有的10年期3130亿元华融债(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债券)不出意外,也将延期。

  有不少市场人士担忧,虽然政府依然对上述债券还本付息进行担保,但是此举还是可能带来市场对政府信用的担忧。

  不过幸运的是,延期支付对银行利润的负面影响并不十分显著。目前10年期国债收益率约为3.5%,中行公告的1600亿元假设与一般10年期国债替换,损失的利差是1.25%,一年的利息损失为20亿元,仅占该行2009年净利润808.19亿元的2.47%。

来源:东方早报

责任编辑:杜琴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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