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一公司为他人做担保 没想到却搭进300万
来源:映象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2日
映象网平顶山讯(记者 李学义 通讯员 耿海鑫)“你们为县域
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人民法院有义务为你们这些守信企业撑腰,同时也教育警告那些视法律为儿戏、与法院执行玩“捉迷藏”的老赖们尽快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这是鲁山县法院执行局李法官在申请人鲁山某公司来法院领取240万元案件执行款时说的一番话!
2014年6月,鲁山某物业公司通过与某
金融机构协商,签订了借款300万元的合同,并由该公司其他四名股东和申请人鲁山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然而,到了还款期限,主借款人鲁山县某物业公司竟迟迟不愿偿还
贷款,其他担保人也是长期在外地或压根不露面。鲁山某公司作为本地较大的民营企业,为维护自身信用和良好形象,以担保人身份及时偿还了
银行贷款和逾期利息。等到该公司与鲁山某物业公司及其他担保人协商还款时,经数月协商却没有任何结果。
一纸诉状告到法院 裁判过后是执行
2015年8月份,鲁山某公司将主借款人鲁山某物业公司及张某、杨某等其他担保人一股脑告上了法庭。经法院调解,最终各方达成一致:由各被告偿还鲁山县某公司220余万元及利息。然而被告却并没有履行的意思,无奈鲁山某公司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老赖”坐拥豪车却不履行?绝对不行!
接手案件已经是2016年春节前夕了,经验丰富的李法官发现该案在诉讼阶段就采取过财产保全措施,被执行人张某、杨某名下价值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数辆豪车均被采取了查封手续,但由于二被执行人拒不配合,车辆一直未能顺利扣押。李法官多次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在履行完毕前尽快将车辆主动交至法院封存,被执行人却不予理会,对报告财产令也不当回事儿!
随着鲁山法院对被执行人执行力度的加大,作为主借款人的鲁山某物业公司终于于6月3日向法院提出愿意以自有苗木作为履行担保。但是由于苗木移植有季节性、且价格评估等手续繁琐、时间长,急需资金周转的申请人表示不能接受,案件又搁置了下来。
拘留加逮捕 240万元一天凑齐
8月11日,鲁山县法院费尽周折最终将张某、杨某抓获,并于当日将二人送进了拘留所。到这时,二被执行人依然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仍然拒不交代被查封车辆的去向,对需要履行的义务更是以没钱为由反复抵赖。
见此情况,执行法官向二人义正言辞地指出:你们二人名下有数辆豪车,说明你们有履行能力。被查封后却拒不交出,拒不履行的主观恶意明显。依照最高院有关拒执罪的司法解释,凭此一条,拒执罪就在所难免。如果再不履行,等待你们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听到执行法官的警告,二人心里也心虚了起来,特别是当听到申请人已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其拒执罪的刑事责任,目前法院也正在办理对二人的批准逮捕的消息后,一下子愣住了:作为生意人,一旦被判了刑,生意不就泡汤了。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 8月14日执行法官前来下达“最后通牒”时,二人一下子崩溃了,表示将立即通知家人筹款。短短24小时内,二被执行人共计通过银行转账、现金等形式筹集到位执行款200万元,并以一辆奔驰车作价40万元抵给了申请人,申请公司的财务人员现场直接领取了全部执行款,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鲁山县法院执行局尹局说道:“法院从来不是诚信建设的旁观者,而是诚信建设的主力军。”鲁山县人民法院用行动来严格依法制裁失信违法行为,促进树立诚实守信、依法履约的良好社会风尚,担当起文明城市建设的重任。
尹局长最后又说到:保证人在签订保证合同前,应审慎考察以下两方面内容:第一,全面了解保证合同的内容,其中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金额以及保证的方式;第二,掌握债务人的偿还能力,对债务人的工资、资产、所负债务以及个人信用进行综合考量。衡量保证内容与债务人的偿还能力是否对等,对保证风险进行评估后,再做出是否保证的理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