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拟修订险企信披新规 增强对实际控制人管理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8日
信息时报讯(记者 李晶晶)据保监会网站消息,近日,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从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的方式和时间、信息披露的管理,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对保险公司信息披露作出了详细规定。
具体而言,信息披露的内容应该包括基本信息、财务会计信息、保险责任准备金信息、风险管理状况信息、保险产品经营信息、偿付能力信息、重大关联交易信息、重大事项信息,以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基本信息应当包括公司概况、公司治理概要和产品基本信息。
其中,在公司治理概要方面,则应当注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本公司情况的简要说明、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近3年股东大会(股东会)主要决议,至少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情况、主要议题以及表决情况、董事和监事简历、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职责及其履职情况、公司部门设置情况。
此外还规定,保险公司必须对以下重大事项作出信息披露,包括: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更换董事长或总经理;当年董事会累计变更人数超过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发生变更;经营范围发生变化;合并、分离、解散或申请破产;撤销省级分公司;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控制的重大股权投资;发生对公司净资产和实际营运造成重要影响或判决公司赔偿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重大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