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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承保须拍照录音 投保交费须实名付款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6日

    南都讯 见习记者 黄玉凤 日前,在深圳保监局的指导下,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和深圳市保险中介行业协会以《保险法》《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绳,研究制定了《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显示,车险承保需要拍照录音,投保交费须实名付款。
 
    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相关人士表示,此举是为了进一步强化深圳车险经营行为管理,严控客户真实性,以切实举措综合治理车险市场乱象,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深圳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
 
    车险承保拍照录音
 
    实行销售行为可回溯
 
    “办法”指出,车险销售人员在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时,必须出具执业证明,履行明确说明义务,然后核实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通信联系方式等身份信息,确保客户真实和销售全程合规;而投保人则需要确认免责声明及投保、批改等资料签名等。在承保的过程中,“办法”要求销售人员应拍照录音,完整、准确地录音或拍摄记录客户信息和销售过程,实行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后续服务有保障。
 
    为尽量减少录音拍照对投保人的影响,让投保人便捷高效地完成车险承保行为,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还制定了实施细则,统一行业标准,简化流程,要求各保险公司、车险销售中介和客户积极配合,主动遵守。业内人士认为,确保车险承保客户真实性非常重要,保险公司可根据此提供个性化服务,这是保险公司提升服务质量的关键,也是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客观需要。
 
    投保交费实名付款
 
    一次性转账支付
 
    据了解,车险收付费环节是深圳保险业治理车险乱象的重要环节之一。上述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相关人士表示,投保交费实名管理,要求一次性转账支付不仅是整治车险市场返佣返现变相输送利益的现实要求,也是加强反洗钱管理的客观需要。“办法”要求保险公司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也不得出具匿名保单或者假名保单;投保人则要在车险投保交费时使用实名支付帐户,一次性转账付款,保险公司会对付款人与投保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实。经核实不符,且无法说明原因和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不能完成车险投保行为。如持有现金,建议投保人以银行转存方式支付保险费。
 
    深圳保监局提醒消费者,在投保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拨打保险公司统一客服电话或到保险公司营业网点进行咨询。同时,深圳保险业将收集和整理车险经营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的问题,逐步修订和完善管理办法,制定实施细则,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车险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值得一提的是,车险二次费改之后,深圳保监局非常重视深圳车险乱象的综合整治。此前,深圳保监局曾多次发文称,将按照中国保监会的统一部署,疏堵结合、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的原则,结合保险公司车险综合成本率、综合费用率、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率等指标的回溯分析,精准打击市场违规套费等各种违法违规问题,积极推进治理车险“理赔难”,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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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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