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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银行股东参与化解不良可能涉及关联交易等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9日

    银监会:银行股东参与化解不良可能涉及关联交易、道德风险
 
  21世纪经济报道 辛继召 深圳报道
 
  8月8日,银监会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建议在其官网上予以答复并公告。
 
  不良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等不良资产处置备受各界关注。21世纪经济报道此前报道在今年“两会期间”,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继续受到“两会”代表的关注,其中呆账核销税前抵扣等尤受关注曾有过报道(详细参见《银行大佬马蔚华、高建平、韩春剑等两会代表建议: 呆账核销税前抵扣》)。
 
  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包括重组、转让、追偿、核销等手段,不良资产证券化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是正在试点的两项新途径。
 
  不良ABS新增第二批12家试点
 
  随着不良资产证券化(简称“不良ABS”)试点的重启,银监会会同人民银行稳步扩大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机构范围,在坚持首批6家试点机构选择标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经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多种因素,又选择12家银行作为第二批试点机构,包含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等机构类型。
 
  目前,已有18家银行可以参与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截至2017年4月末,首批6家试点银行均已发行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合计163亿元,累计处置不良资产542亿元,基础资产涉及对公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个人消费类贷款等主要资产类型,有效拓宽了不良资产处置渠道。
 
  目前,面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和资产管理公司均可投资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
 
  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扩围300家
 
  对于不良资产处置的另一途径——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银监会表示,2017年2月,银监会将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试点银行范围进一步扩大至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目前,合计超过300家银行获得试点资格。
 
  2016年4月,银监会印发《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82号),将信贷资产受益权转让业务范围从正常信贷资产受益权扩大至不良资产受益权,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试点正式启动。首批试点机构共50家,涵盖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8月,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发布了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的两项细则,即《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规则(试行)》和《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对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作出细化规定。
 
  39家地方AMC可以债务重组、对外转让等处置不良
 
  对着地方MAC扩围,截至2017年4月30日,银监会已公布共计39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批量处置受让主体范围已明显得到扩大。
 
  2016年,银监会印发《关于适当调整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有关政策的函》(银监办便函〔2016〕1738号),允许确有意愿的省级人民政府增设一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允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债务重组、对外转让等方式处置不良资产,推动其更好参与不良资产处置。
 
  值得注意的是,银监会表示,关于允许银行股东参与化解不良资产的建议,由于该类处置模式可能涉及关联交易、道德风险等问题,仍需对其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予以进一步研究。
 
  银监会数据显示,近三年来,商业银行用拨备核销以及其他手段处置了约2万亿元不良贷款。2017年一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58万亿元,不良贷款率1.74%,比上季末下降0.01个百分点。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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