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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大病保险疆内实现“一单结算”

来源:新疆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7日

    阿克苏新闻网讯 (记者 任红芳 通讯员 齐海凤)记者从地区人社局了解到,8月1日起,地区城镇职工、居民大病保险在全疆范围内就医将实现“一单结算”。即参保患者出院报销时,系统会自动识别其报销条件,在同一结算窗口即可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一单结算”,患者只需缴纳自付部分即可。
 
    据统计,大病保险享受待遇人员75%左右在自治区就医,为切实减轻参保患者患大病时垫付资金的压力,保障群众就医需求,地区人社部门坚持“服务优先、民生为本”的理念,紧紧围绕“社保惠民”工作目标,大胆创新,力推大病保险“一单结算”,改变以往由参保患者先行垫付,再携带相关资料到商业保险公司办理报销手续的模式,有效解决报销程序繁琐、周期长、个人垫资负担重的问题。
 
    今后,参保患者在疆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大病保险费用,由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再由医疗机构与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费用清算,经社保经办机构和商业保险公司共同审核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真正实现“一单结算、共同审核、统一支付”的经办模式。此举不仅为参保群众提供了便利,也使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到一站式服务,社保经办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作者:任红芳 齐海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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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网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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