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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行159万H股股票增值权奖高管

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8日

  招商银行昨天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16日审议通过一份议案,同意行长马蔚华等11位招行高管获得159万份H股股票增值权。马蔚华获得30万份H股股票增值权。

  所谓股票增值权授予,是股权激励的一种形式,指激励对象享有一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进而带来收益的权利,但并不实际拥有股票,也不享有表决权、分红权。授予通常分为多期进行,股票增值权收益等于行权时的股价减去当初增值权的授予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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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称,第三期H股股票增值权授予数量合计159万份,占目前招行股本总额191亿股的0.0083%,具体分配为:行长马蔚华30万份,张光华、李浩、唐志宏等5位副行长和纪委书记汤小青各15万份,行长助理王庆彬12万份,技术总监徐连峰9万份,审计总监范鹏9万份,董秘兰奇9万份。股票增值权的授予价格取11月16日招行H股股票收盘价21.95港元。本期股票增值权10年内有效,自11月16日起2年内为行权限制期,不得行权;行权限制期满后的8年时间为行权有效期。

  招行这一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实施了两期,之前在2007年9名高管获得129万份股票增值权激励,当时的授予价格为港币39.3元;2008年11月7日,招行又授予9名高级管理人员第二期H股股票增值权合计132万份,授予价格为港币12.76元。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马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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