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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海保险经纪温州违法编制虚假报告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4日

    浙江保监局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浙江蓝海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编制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行为。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年8月至2016年6月,蓝海经纪温州分公司以5%左右的开票费用率,向永嘉某大酒店开具住宿费、会议费发票,并以报销差旅费和会议费名义获取资金,用于充抵工资、奖励和购买礼品等支出,涉及金额共计197712元。2016年2月,蓝海经纪温州分公司与陈某某编造了虚假的房屋租赁合同,并取得房屋租赁发票50000元。房屋租赁发票报销后,公司财务人员将50000元转账给陈某某。陈某某扣除税款3875元后,将46125元返还给公司。该笔款项被用于公司日常业务活动支出。黄丽丽时任蓝海经纪温州分公司经理,主持全面工作,为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浙江保监局表示,浙江蓝海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上述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下同)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二条,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决定对蓝海经纪温州分公司罚款人民币18万元;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决定对黄丽丽警告,并罚款人民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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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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