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赣州金融 >> 正文内容

赣州人注意!举报非法集资最高奖励10万元!

来源:赣南日报    作者:高翔 廖福玲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30日

    近日,《赣州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细则》出台,市民举报非法集资的案件或线索且公安部门决定立案侦查的,可获得现金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

    先来看看符合举报奖励的条件: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

    再来看看奖励的标准吧!举报内容查证属于非法集资,且公安部门决定立案侦查的,按照下列标准给予举报人举报奖励:立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立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给予举报人1万元奖励;立案金额在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给予举报人1万至2万元奖励;立案金额在10亿元以上的,给予举报人2万至5万元奖励。同时,经举报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商请举报人进一步协助查证、提供线索,并视线索对案件侦破的作用,在该案件司法判决后,给予举报人进一步奖励。各项奖励之和不超过1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同一情况由两人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其他举报人提供的举报内容对案件查处有帮助的,可酌情给予奖励。两人以上(含两人)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按同一举报奖励,奖金由举报人集体领取,自行分配。

    同一举报人在不同部门举报同一非法集资案件的,不予重复奖励。处非办、财政局和公安部门将指定专人负责举报奖励工作,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举报人可通过来信、来访、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对涉嫌非法集资事件进行举报。全市非法集资线索举报热线:0797-8391507,传真:0797-8392992,电子邮箱:gzscfb@126.com;全省非法集资线索举报热线:0791-961555。

分享:

来源: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谢欢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金共赢(赣州)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金资讯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