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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拨付民生综合保险资金2400余万元

来源:大众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9日

    胶东在线6月29日讯(通讯员 赵杰) 为改进自然灾害救助方式,完善灾害救助体系,积极探索灾害救助新思路,2017年烟台市按照人身伤亡救助保费每人每年3元、常住居民家庭财产保障保费每户每年2元的标准,由政府出资为全体居民统一购买民生综合保险。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2017年3月6日,烟台市财政局会同市民政局出台了《烟台市民生综合保险实施方案(试行)》。6月7日,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经公开招标确定了人保、中华联合保险、太平洋财险、阳光保险、大地财险5家保险公司承保,并于6月底之前将全部保费2400余万元拨付至保险公司账户,确保全体市民自7月1日起即可享受民生综合保险。
 
  民生综合保险是指对因暴风、暴雨、雷电等自然灾害及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家庭基本生活设施损失提供保险保障。民生综合保险由人身伤害保险和房屋财产保险两部分组成,具有“低投入、广覆盖、高保障”的特点。保障对象为灾害发生时处于烟台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抢险救灾人员和临时来烟台市出差、旅游、务工及其他流动人口)的人身伤亡抚恤,以及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常住居民(指拥有烟台市户籍或持有居住证人员或拥有烟台市产权住宅的人员)的家庭财产损失救助。责任范围为人身伤害和房屋损失两方面。赔偿限额:居民人身伤亡每人最高限额14万元,抢险救灾人员最高限额25万元;家庭房屋损失救助,最高每户12万元。民生综合保险制度覆盖全市可能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风险,兼顾部分居家意外事故风险,将所有居民纳入灾害事故保障范围,政府为每人投入几元钱,居民即可享受高赔付的保险保障。实现政府小投入保障大民生,有效解决“因灾致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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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网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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