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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投资企业债比例提至40%

来源:东方早报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0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近日已下发文件,提高保险资金投资企业(公司)债券占总资产比例至40%。

  据新华海外财经得到的保监会文件,保险机构投资企业(公司)债券的比例,由不超过该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30%,调整为不超过该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40%。此举大幅提高了保险资金投资企业(公司)债券的额度,对于信用债市场而言无疑将是一大利好。此外,文件还规定,对保险机构投资的企业(公司)债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赢利的要求,调整为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净利润)不少于所有债券1年的利息。这一调整降低了对保险资金投资对象的赢利要求,从而扩大了保险资金的可投资范围。

  有市场人士指出,文件对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是件好事。可见的是,现在国债利率不是很高,影响了保险公司的赢利能力。而企业(公司)债的收益率不错,一般能高出国债50-100个点。此外,很多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公司)债的比例都已经达到监管上限,也有提高投资比例的需求。

  资料显示,今年10月1日新《保险法》正式实施,拓宽了险资的运用渠道。而关于商业地产、私募股权基金等投资细则定于10月出炉,市场普遍相信,保险股或借此迎来交易性机会。

来源:东方早报

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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