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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中院“三审制”提升金融债权案件庭审效率

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    作者:蒋桥生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2日

    近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起金融诉讼一审案件进行当庭宣判,两起案件从立案到宣判仅用了30多天,用最快的时间审理了案件。

    据悉,该院金融审判庭为了实现快速审理金融债权案件,积极推行"要素审+合并审+当庭判"的案件审判模式,从今年4月份开始,实行要素式审判。同时,实行合并审判模式,即对同一金融机构同一时段起诉的多起金融债权案件,由同一个法官主审,在同一时间开庭,方便法官与当事人沟通,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

    该院金融审判庭还实行当庭宣判制度,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快速审理,做到当庭宣判。对不宜当庭宣判的案件,在开庭后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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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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