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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入刑”第一案的震慑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2日

徐 骏作(新华社发)

  6月20日,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宣判一例“刷单入刑”案。据悉,这是全国首例组织刷单炒信被判刑案件。过去打击刷单行为主要依靠工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该案判决将刷单行为“入刑”,将极大地增强对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的震慑,进一步净化网络交易环境。然而,要想彻底整治屡禁不止的刷单行为,企业首先要从源头杜绝,相关执法部门和监管部门应当用法律赋予的行政执法权和刑事司法权加强监管保护公平竞争,消费者要善于利用司法救济体系,要求获得惩罚性赔偿。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时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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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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