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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年06月25日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宣布,今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首个浮息人民币债券,标志着香港债券资本市场发展的新里程。
由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的浮息人民币债券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年期两年,按季度付的票面年利率为3个月的上海银行同业拆放利率 (Shibor)上浮38个基点。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郑海泉表示:“虽然汇丰中国的流动性和资本非常充裕,通过发行人民币债券,我们希望帮助发展香港的人民币离岸市场,并建立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价格参照。”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的母公司-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担任此项交易的簿记行。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司库兼环球资本巿场亚太区主管冯婉眉表示:“我们非常高兴令第一只以浮动利息作参考的人民币债券在香港发行,更重要的是,这使我们能够为市场引入新产品,让市场参与者利用新的工具管理投资组合的风险。”
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以位于上海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技术平台计算、发布并命名,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组成报价团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目前, Shibor品种包括隔夜、1周、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及1年。
Shibor报价银行团现由16家商业银行组成。报价银行是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或外汇市场做市商,在中国货币市场上人民币交易相对活跃、信息披露比较充分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