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文明20条》正式发布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14日
公共场所不喧哗、不乱扔垃圾、有序排队不插队、主动给有需要的人让座……为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加快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步伐,6月13日,市文明办发布《赣州文明20条》。
《赣州文明20条》针对普遍存在的不文明现象,本着简明通俗、具体实际的原则,充分突出市民创建主体地位,收录了20个市民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人际交往等活动中应当遵守或倡导的常见文明行为。
结合这20条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市文明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着力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加大整治力度,增强文明行为规范的约束力,让不文明行为无处遁形;加大劝导力度,增强文明行为规范的影响力,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市民文明行为规范。
赣州文明20条
1.公共场所不喧哗
2.不乱扔垃圾,不乱泼污水
3.有序排队不插队
4.文明餐桌,合理点餐
5.主动给有需要的人让座
6.公共场合不吸烟
7.人车各行其道
8.不乱贴乱画,不乱搭乱建
9.不破坏花草树木
10.随手关闭水电
11.咳嗽、打喷嚏时用手遮挡
12.不随地吐痰
13.待人友善大方
14.爱护公共设施
15.做人做事诚实守信
16.公共场合着装整洁得体
17.公共通道不添堵,文明经商不出店
18.合理理性消费
19.带儿童外出不随地便尿
20.上下楼梯靠右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