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宏观经济 >> 正文内容

小微减税标准放宽至50万元 企业所得税率低至1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8日

    小微减税标准放宽至50万元 相应企业所得税率低至10%
 
  陈益刊
 
  针对小微企业的减税力度继续加大。
 
  6月7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公布《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通知》显示,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将低至10%,目前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这也是四年内国家第四次提高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扩大小微企业减税标准首次突破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小微企业需要符合的条件之一,就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一位地方税务官员告诉第一财经,这次将这一额度提至50万元,突破了实施条例规定,这是在全国人大授权范围内,国务院会向全国人大备案。由于有效期是三年,所以三年后如果没有补充文件,界定小微企业的标准将重回30万元。不过届时延续50万元标准的可能性比较大。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也告诉第一财经,新的小微企业标准突破了现有法规,到期后延续50万元标准有很大的可能性,也符合趋势。
 
  上述税务官员认为,这次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标准一下子由30万元提至50万元,力度非常大,将有更多的小微企业受惠。
 
  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较为复杂,作为国民经济细胞的小微企业面临不少困难,国家通过降低税负来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以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曾公开表示,2014年至2016年三年内,共有1100多万户企业享受到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累计减免企业所得税近600亿元。
 
  根据《通知》,能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的小微企业除了满足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还必须是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工业企业的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分享: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