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与担保公司起纠纷 一套出租屋里住进两拨房客
来源:楚天都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6日
(楚天都市报讯)前日,租住在江岸区中城国际小区的谭先生回屋时大吃一惊:家中门锁被换,还住进了陌生人。
谭先生说,公司做茶叶生意,2014年底租用了房东肖先生一套90多平方米的房子作为接待客户用,租期三年,他也隔三差五去住。3日下午,他回出租屋里,却发现出租屋的门锁被换,房里还有陌生人,原来对方是一家
担保公司的员工,手中也有一份与肖先生签的租房协议。当晚,谭先生睡卧室,担保公司的员工睡沙发。
该担保公司员工熊先生说,2015年,肖先生通过公司向
银行贷款117万,前期还款正常,但从今年1月开始,多次逾期未还,虽然到了5月底,肖先生提前将银行贷款还清,但公司方认为肖先生多次逾期未还款,属违约行为,希望肖先生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为贷款总额的30%,实际赔偿金额双方可协商,但肖先生现在不与他们见面协商此事,他们这才入住出租屋。
熊先生说,肖先生逾期多次后,表示想提前偿还贷款并卖掉房屋,但公司担心其转移资金,今年4月底,才同肖先生签署了租房合同,当时肖先生并未告知房子已出租,直到他们开锁进房才发现已有租户。
对此,房东肖先生却表示,当初和担保公司签租房合同时,明确告知了房屋已出租。自己因资金周转紧张才未及时还款,目前已还全款,担保公司还要违约金不合理。他和担保公司签的是空白租房合同,这只是担保公司为了解决逾期还款争议的一项制约措施,并不是为了真正住人,担保公司现在不应该撬锁入住,影响老房客正当生活。
目前,此事双方还在进一步沟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