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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患重疾住院 国寿赔付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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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9日

  近日,中国人寿河北衡水分公司理赔工作人员来到深州市某小区,将6万元理赔款交到陈某手中,为患重疾的陈某缓解了经济上的负担。

  陈某是河北省深州市人,52岁。2004年9月,陈某在中国人寿投保国寿康宁终身保险,每年缴费2940元,缴费期20年,保额3万元,身故保额9万元。如被保险人在投保一年后患重大疾病,诊断后将给付6万元,并免缴以后期间保费。疾病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身体上的伤痛,还有经济上沉重的负担。2010年10月份,陈某在河北省四院被诊断为宫颈癌。

  2010年12月17日,经过一段时间治疗的陈某向中国人寿提出理赔申请。中国人寿衡水分公司迅速展开理赔调查,经查确属保险责任范围,故向陈某支付6万元理赔款,并免除陈某今后14年期间保险费共计41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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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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