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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开车出事故请人顶包 保险公司拒赔获支持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5日

    发生交通事故后,找人前来“顶包”。日前,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判处被告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财产范围内对车辆赔偿2000元,对保险公司在商业险内拒赔的主张予以支持。
 
  2016年5月30日凌晨,周某驾驶小车载柳某沿屈汨路行驶,与湛某驾驶的小车发生追尾,造成周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周某打电话喊来好友任某对本次事故进行了顶包。次日,周某在该保险公司理赔人员调查时自述“因当晚喝了酒,车辆是交给任某驾驶的”。后周某因担心穿帮,主动向交警部门投案,陈述了事发经过,但对喝酒一事予以否认。周某在垫付车辆维修费、拖车费、价格鉴定费、医疗费等费用后到该保险公司处理赔偿时遭拒。双方由此产生纠纷,原告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在保险工作人员调查过程中,周某没有依据保险合同条款的约定如实陈述事发经过,违反了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和法律规定。且周某两次向被告陈述了当晚喝酒的情况。综上所述,周某的行为致使交警部门难以查清事发缘由以及其是否存在酒驾,责任在周某。因此,该院对被告在商业险内拒赔的主张予以支持,被告答辩时表示愿意在交强险财产范围内对车辆予以赔偿,本院认定被告应向原告支付2000元。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实习生刘鸿伟通讯员戈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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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潇湘晨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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