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建立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加强融资担保服务
来源:浙江财政新闻联播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31日
一是扶持
担保公司发展。对符合一定条件的
融资性担保公司按年平均在保余额实行分档奖励。融资性担保公司发生
贷款担保实际代偿后,按代偿后的净损失给予风险补偿,年最高补偿额不超过200万元。
二是推进银保风险共担。支持
银行业
金融机构重点与风险控制能力强、信用好、规模较大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加强风险共担合作。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建立风险比例分担机制且风险承担比例不低于20%的金融机构,对其实际发生坏帐后的净损失,按银行承担风险比例给予50%的风险补助,单个银行当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三是设立市本级创业担保基金。为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财政配合人行、市社局制定出台《湖州市区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设立市本级创业担保基金,市区财政一次性安排共1000万元(其中市级及吴兴区、南浔区、开发区、度假区各安排200万元),专项用于一类贷款的担保及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