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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赔款送到客户手中晋州国寿兑现大额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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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4日

  近日,中国人寿河北晋州支公司副经理李艳苏将30万元身故保险金送到了晋州马于镇北辛庄村受益人周某手中。这是晋州支公司成立以来兑现的第二宗大额赔案。

  2008年1月24日,马于镇北辛庄村村民支某为自己投保了“国寿祥福定期寿险”,年缴保费510元,保险金额30万元。2010年7月26日,中国人寿晋州支公司接到报案称,被保险人于2009年3月出现身体不适,到省二院检查时被诊断为白血病,2010年7月24日在家中病故。接到报案后,公司理赔人员迅速进行了认真调查。经查证,被保险人病故属保险责任范围,依据保险条款规定,向保单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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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伟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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