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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才不会被骗 买汽车保险四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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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1日

  随着青岛家庭拥有汽车量的大幅增加,汽车保险成了很多消费者必不可少的保险。为此,青岛保险行业内的资深人士提醒消费者,购买汽车保险时,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要通过正规、合法的渠道购买保险。目前,购买保险的渠道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到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营业机构投保;二是向取得保险代理机构法人许可证(部分机构已换领为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的合法代理机构,以及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执业证书的人员进行投保。

  二、认真审验保险单证的真伪。拿到保单时,一定要认真审验如下项目:1.查看单证第三联是否采用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制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 2.单证第三联左上角是否印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x x省(市、自治区)销售”字样。 3.必要时,可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进行保单验真。

  三、谨记核实报案电话。拿到保单后,一定要核实保险单上打印的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及联系电话,以便出险后及时报案,并到具备资质的修理厂进行车辆维修。

  四、妥善保存身份证件。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件原件交给不熟悉的机构或代理人。当您必须要将身份证复印件交给中介机构或人员时,一定在复印件上注明“仅作投保车辆保险使用”。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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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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