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保险 >> 正文内容

每年拿出3万元 烟台慈善义工有了团体保险

来源:齐鲁壹点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2日

    5月12日上午,市慈善总会和平安财险烟台中心支公司举行了公益合作签约暨捐赠仪式。山东省慈善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彦龙、烟台市民政局副局长岳新、烟台市慈善总会副秘书长赵东丽、烟台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隋涛、平安财险烟台中心支公司总经理霍明、慈善义工代表等参加了签约暨捐赠仪式。
 
    市慈善总会与平安财险烟台中心支公司协议约定长期开展慈善公益合作,建立15万元烟台平安财险慈善冠名基金,每年拿出3万元专项为慈善义工购买团体保险。同时,山东省慈善总会向烟台市慈善总会“关爱慈善义工基金”捐赠6万元,用于开展关爱和救助困难义工。
 
    近年来,广大慈善义工围绕扶危济困、创建文明城市等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义务服务活动,义工精神深入人心,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市慈善总会通过为义工建立定点关爱医院、为星级义工免费体检、设立关爱慈善义工基金、开展“温暖烟台-暖义工”救助困难义工等方式,关爱慈善义工,激励慈善义工全身心投入到义务服务当中。自《慈善法》实施以来,为了保障义工在服务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市慈善总会又积极探索为义工购买保险的新型回馈方式。此次在市保险协会和平安财险烟台中心支公司的支持下,市慈善总会成功募集了首支保险行业冠名基金,平安财险烟台中心支公司成为全市首家为慈善义工捐赠保险的公司,双方合作开创了我市保险行业从事慈善公益的新模式,对于进一步壮大义工队伍,完善社会义务服务体系,推动义工服务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此次慈善义工团体保险是为烟台市慈善总会登记注册的慈善义工投保,义工在参与烟台市慈善总会义工分会备案并同意组织的义务服务活动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和人身伤害均可得到保险赔付。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 记者 张菁

分享:

来源:齐鲁壹点

责任编辑:张春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金共赢(赣州)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金资讯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