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的金融危机地触及到生活各个方面,越来越多的百姓希望通过缩减支出,减少危机对于家庭生活质量的影响。那么对于保单持有人而言,有没有一种既能缩减保费又能保留保险保障利益的办法?有!
中德安联的理财专家向记者表示,危机中投保人应当谨慎处理保单,因为提前终止已有的保单往往需要承担较大的经济损失。为了避免此类损失,投保人可以借用保险公司提供的资金管理服务,达到减少保费开支的同时保留风险保障功能。投保人在危机中处理保单时,应根据家庭经济财务状况,对持有的不同保险产品做不同处理。
首先,投保人可以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对保险产品做一个分类。在所有寿险产品中,意外险和人身险是保障程度较高的两个险种,保费相对较为低廉,应当尽可能保留;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所提供的保障对于危机时期的家庭来说尤其重要,如果经济能力短时间内难以承担保费支出,可以考虑申请暂时减少保额。
其次,对于一些偏重于资金管理功能的寿险产品,如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等。这些保险产品的保费缴纳方式相对比较灵活,特别是投连险和万能险,保单持有人在风险管理费用足够支付保险金额下,可以自由缴费,不受缴费期限和周期的限制。在保证家庭必要支出的基础上,适当调整资金投入。如投连险的投资单位价格会上下波动,在危机时投资单位交易价格低,保单持有人可以随时自由追加保费,购入投资单位,等经济上升,投资单位价格上涨后抛出投资单位,获得丰厚的投资收益。
而通常,保险公司会为投保人提供一些资金管理服务,帮助客户缓解交费压力,可根据实际经济情况选择。
1. 利用“宽限期条款”。保险公司允许保单持有人在应交保费之日起60天内没有交费,保单依旧有效。只要客户在宽限期结束前完成交费,保险利益不受任何影响。
2. 自动保费垫交。如果暂时无法按时交费,可以申请借用保险合同本身的现金价值申请一笔保单贷款来交纳应交的保费,贷款期间保障内容不受影响;待经济好转后,在合同有效期内向保险公司归还自动保费垫交所产生的货款和利息。
3. 保单复效。如果经济条件在相当一段时间里不乐观,保单持有人可以申请停止交纳保险费,暂时中止保险合同,只要在保险合同中止后两年内补足应交保费和利息,就可以申请保单复效。应当注意的是,保单复效服务仅适用于需要长期险,申请复效时保险公司需要重新核定风险和费率,根据不同的保险产品,可能需要体检。在保单失效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如果两年之内没有复效,保单将彻底“死亡”,无法补救。
4. 减额缴清。保单持有人可以申请将保单现金价值折算成一次性交清保费,保险公司将原有保险金额下调至与之对应的金额。保单持有人不需再支付保费,保障内容和期限都不变,只是保障程度相应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