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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生态秀美乡村(社区)评选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2日

    为推广秀美乡村(社区)生态文明建设经验和模式,进一步提升乡村(社区)生态环境,突出典型乡村(社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日前,赣州市生态办联合赣南日报社印发了《关于开展“赣州市生态秀美乡村(社区)”评选活动的通知》。评选活动从本月开始,持续2个月,到6月底结束。将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亮点突出、示范带动强,具备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和模式的省(市级)生态村和各社区开展,通过组织申报、材料初审、公众评议、专家评审、结果公示、表彰授牌等评选程序评选出50个“赣州市生态秀美乡村(社区)”。
 
  评选活动以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为统领,以城乡环境整治、乡风文明建设为契机,推动乡村(社区)生态保护、乡风文明、产业发展、生态文化的保护与开发,努力打造具有时代风貌、地域特色的生态秀美乡村(社区),为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评选活动将对参评乡村(社区)从“自然美、乡风美、生活美、发展美”四方面进行全方位考评。自然美,乡村(社区)建设有规划,达到“干净、整洁、路畅、村绿、建制”标准,村容民居较有特色、格局较好、美观质朴,保留乡村文化符号,并呈现生态化、景观化特点,农村“空心房”整治稳妥推进,有较好的自然资源,较完整的生态保护措施,林木覆盖率达到较高水平。乡风美,乡村(社区)管理有序,建立村规民约,村民尊老爱幼、遵纪守法、崇尚道德、邻里和睦、待人热情,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封建迷信、农村庭院和家庭脏乱差等不良风气得到明显改善,文化活动健康,两年内无封建迷信、邪教、聚众赌博等不良现象,无重大刑事案件、黑恶势力等情况。生活美,经济发展较快,村庄(社区)经济总收入达到一定规模且稳定增长,农民收入较高,劳动就业充分,人均收入原则上要高于全县农村平均水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水、电、道路、信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发展美,生态文明建设氛围浓厚,自然、人文、区位等资源条件得到合理有效利用,产业协调发展,农业生产实现标准化、无害化,村内发展基本步入可持续、循环化轨道,生态文化丰富多样,绿色生活方式已逐步形成。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肖卫平 记者曹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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