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黄岸媚)记者昨日从人保寿险获悉,惠州“6·23事件”的一名遇难者昨日已获得16万元的赔付。截至目前,肇事车的保险由于涉及到第三者责任险的问题,理赔相关工作仍然在进行中。
据了解,4名遇难者之一的马某于2009年5月25日花200元分别投保了人保寿险广东省分公司两张“仁安卡”保障型保险,根据该保险条款约定,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为8万元(节假日期间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双倍赔付),由于死者购买了两份,合计赔付16万元。截至上周五,该笔资金已赔付到受益人银行账户。
据惠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郭伟超透露,目前,该事件的肇事车的理赔案件成为最为焦点的问题,因其涉及第三者责任险,也就是其对28辆车造成不同程度损失的责任界定问题,情况较为复杂,理赔工作正在进行。广东省保监局、市政府以及广东省保险协会等正在做相关调解工作。
事件中,一辆严重损毁并有4人死亡的的士的理赔也是难点,该部的士购买了综合险和交强险等险种,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由于涉及车损险、乘运人责任险等众多险种,目前也没结案。另外,记者了解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中国人保产险等公司在上周五已对所承保的车辆进行几百元至上万元的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