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联名账户是我行为满足个人客户共管资金的需要而推出的一项新业务,联名账户是指由2-5名(含)个人客户,为实现经营资金、家庭财产等多人共管的需要,而在银行开立并共有的个人定活期账户,从而实现共管存款的目的。 ★办理手续 1. 联名账户开户:全体联名账户申请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地区已开立的业务操作卡,到我行营业网点共同填写《个人联名账户开户(变更)申请书》,签订《个人联名账户管理协议》。 2. 联名账户销户:全体联名账户所有人须持本人业务操作卡到我行营业网点办理。对销户金额超过人民币5 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以及定期账户提前销户,须出示全体联名账户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联名账户支取 (1)定期账户的支取业务只有共同办理方式,且必须一次全额支取账户内款项,活期账户有共同办理和授权办理两种方式。 (2)选择授权办理方式的活期账户能办理异地支取,被授权人须按异地取款金额1%,最低1元,最高50元向我行缴纳手续费。 ★收费标准:联名账户每年收取20元账户服务年费。 ★特别提醒 (1)在开立联名账户及签订协议时,各联名账户所有人必须明确记载账户资金共有方式。 (2)若某一联名账户所有人办理了其业务操作卡的挂失,不影响业务操作卡正常的其他联名账户所有人可单独办理的联名账户业务。 (3)一人签订了“余额变动提醒”或“个人综合对账”服务协议,我行将自动向该客户提供联名账户的余额变动提醒或综合对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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