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健理财、长久关爱 ·即投即返、提前获益 ·灵活理财、缴费轻松 ·满期返还、丰厚回报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按下列规定 给付关爱年金:关爱年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1%。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两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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