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存教育金,尽显父母对子女最全面的爱 ·万一需要,代您完成养育责任,不幸中的万幸 ·保费可豁免,助少儿完成学业,了却最后担忧
·被保险人生存至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30%给付成才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22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30%给付立业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40%给付安家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的1.5倍,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后身故,本公司一次性给付其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前身故而被保险人生存,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赣ICP备09002848号 赣公网安备 36070002000031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