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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简介 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是指农业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合法生产经营的人民币贷款业务。 业务特点 ◆ 贷款对象广泛: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和非法人资格私营企业的承包人或承租人等。 ◆ 贷款额度高:单户最高可获得400万元贷款额度。 ◆ 方式灵活,多种选择:信用贷款额度+保证贷款额度+抵押贷款额度+质押贷款额度。 ◆ 可一次核定抵押额度,多次循环使用。 申办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品行良好,在当地有固定住所,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合伙人须提供合伙协议,承包租赁企业承包人或承租人须提供承包租赁协议; (三)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纳税证明; (四)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五)具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提供合法、有效、足值的担保; (七)信用记录良好; (八)农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和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5年。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适当上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