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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实行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7日

    近日,长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联合下发了《长春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个人创业者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单笔额度不超过20万元。
 
  关注一:贷款对象
 
  据悉,在长春市城区、开发区范围内,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及创办企业的城乡劳动者(含非本市户籍的外地来长创业人员),以及安置就业达到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范围个人包括: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学年大学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自主创业农村劳动者(上述三类人员以下简称符合贷款条件人员)。
 
  关注二:贷款形式
 
  创业担保贷款分为四种形式:一是个人创业者贷款;二是合伙经营贷款;三是组织起来就业贷款;四是中小微企业贷款。
 
  个人创业者是指符合贷款条件人员自己创办个体或企业。个人创业者贷款以创业者个人作为贷款申请主体。
 
  合伙经营是指两名以上符合贷款条件人员经营合伙企业或以合伙的方式经营个体。合伙经营贷款以合伙经营人作为贷款申请主体。
 
  组织起来就业是指符合贷款条件人员组织起来安置就业。组织起来就业贷款申请额度在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以组织起来安置就业人员作为贷款申请主体,贷款申请额度在100万元以上的,以企业法人作为贷款申请主体。
 
  中小微企业是指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的企业。中小微企业贷款以企业法人作为贷款申请主体。中小微企业申请创业贷款,需在一年内安置符合贷款条件人员达到在职职工总数30%(100人以上含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
 
  关注三:贷款额度
 
  个人创业者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单笔额度不超过20万元。对自毕业之日起五年以内(含五年)的符合贷款条件高校毕业生,其创业担保贷款单笔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合伙经营贷款,根据其符合贷款条件人员人数,按每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累加掌握,总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
 
  组织起来就业贷款,根据其安置符合贷款条件人员人数,按每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累加掌握,总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中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一般控制在200万元以内,对资产、营运、获利、偿债综合能力优秀的企业,额度可适当放宽,但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不需要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中小微企业申请贴息扶持的,按照《吉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长银发〔2016〕279号)文件办理,享受贴息政策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关注四:贷款期限
 
  个人创业者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实现成功创业、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归还、贷款使用效益好的贷款申请人,其项目规模进一步扩大且带动就业2人以上(含创业者本人)的,可给予二次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继续享受贴息政策。
 
  借款人提出展期的,经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并同意后,可以按规定办理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展期不贴息。
 
  关注五:贷款流程
 
  贷款申请人向担保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在材料合格的情况下,在5个工作日内,经过项目审核和评审会评议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签订相关合同并公证,由经办银行发放贷款。审核过程中,认为不符合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关注六:贴息政策
 
  经办银行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其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签订日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个百分点。凡贷款主体是个人的(包括自主创业人员、合伙经营人员和组织起来安置就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实行全额贴息;对不需要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中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财政部门按照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不含利率上浮部分)的100%给予贴息;对由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中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由财政部门按照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不含利率上浮部分)的50%给予贴息;符合中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条件的,贷款发生的利息由企业先行支付,经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再行贴息;所有展期、逾期的贷款不予贴息。
 
  咨询电话:0431-88959620(长春市就业服务局二楼创业担保贷款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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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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