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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定义 个人二手房贷款是指个人为了购买二手房,支付一定比例首期购房款,并向我行担保借款以支付剩余购房款,按期向我行还本付息的商业性贷款。 服务特色 1.贷款期限不受房龄限制,房龄20年、也可以最长贷款30年; 2.资料齐全时最快2天审批,保证高效率的房屋买卖; 3.免费首付款监管,拿到过户回执后,银行代为支付首付款,保证买卖双方的资金安全。 申请人条件 1.年龄18-6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稳定的职业与收入,信用记录良好; 3.作为购房人或共同购房人,向售房人支付的首付款,不低于房屋购买价格的2成。 购置房屋条件 1.购买的房屋能办理产权过户,并且符合当地抵押登记的条件; 2.住房的房龄不超过20年;商业用房的房龄不超过10年; 3.剩余土地使用权年限应高于贷款期限3年(含)以上。 贷款金额 单笔贷款最低1万元,最高500万元。 1.购买住房的,最高可贷房屋购买价格或评估价值(以较低者为准)的8成;购买商业用房的,最高可贷5成;购房商住两用房的,最高可贷5.5成。 2.首付款加上贷款金额,不超过房屋购买价格。 贷款期限 1.购买住房的,最长可贷30年;购买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的,最长可贷10年; 2.贷款期限与购房人年龄之和不超过65年。 贷款利率 1.购买住房的,最低可优惠至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7折; 2.购买商用房的,最低利率为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1.1倍。 贷款归还 1.一次性还本付息。 2.等额本息。 3.等额本金。 4.阶段性等额本息。 5.阶段性等额本金。 提前还款 在偿清一定月数的贷款后,可以在还款日之前,申请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贷款;一年之内提前部分还款次数不限,每次提前部分归还的本金最低1万元;提前还款暂不收取违约金。 申请资料 1.购房人提供: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经济收入与个人资产证明、职业证明、房屋买卖合同、首付款备足证明、邮储个人结算账户(存折)。 2.售房人提供: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户口本、房屋产权证书、配偶及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声明、邮储个人结算账户(存折)。 3.由其他自然人或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担保人应经过银行审核,并根据银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银行审核后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