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子长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3日
国务院3月1日公布了《“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以清单形式,列出了涵盖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八个领域81项基本公共服务,突出了政府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兜底责任”并提出一系列政策性措施,为每位公民更加平等地享有相应权利提供了制度性框架和标准体系。
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由政府主导提供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的服务,最终目的是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则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国家“十一五”规划首次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二五”规划确定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再到全面建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体系和保障机制,我国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型的路径清晰可辨。并且,《规划》比以往更进一步,将“兜住底线”列为首要指导思想,强调“立足基本国情,充分发挥基本公共服务兜底作用”“通过人人参与、人人尽力,实现人人共享”,是贯彻以“共享”为落脚点的新发展理念的体现,凸显了责任政府的立场和态度。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义是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核心是机会均等,而不是简单的平均化。“十二五”以来,我国已初步构建起覆盖全民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保障能力和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但同时还要看到,我国基本公共服务还存在规模不足、质量不高、发展不平衡等短板,突出表现在:城乡区域间资源配置不均衡,硬件软件不协调,服务水平差异较大;一些服务项目存在覆盖盲区,尚未有效惠及全部流动人口和困难群体;体制机制创新滞后,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等。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是保障人民群众得到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特别是提高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必须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着力解决那些导致区域、人群和城乡差异的结构性非均等化,消除制度机制性障碍,补齐短板。
作为实现共享发展的一项重要职责,要增强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获得感和满足感,关键是增加有效供给。首先,要强化资源保障。作为“兜底”的重要体现,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特别是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对提高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必要支持。通过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其次,要创新服务供给。推动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强化政府职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使群众更加方便可及地获得服务。一方面,通过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培育多元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另一方面,通过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创新“互联网+”服务形式,推动供给方式多元化,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持续取得新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是此次《规划》规划的总目标。要兑现清单中的承诺,归根结底就要不断提高政府治理和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把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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