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赣州民生频道>> 赣州社会新闻 >> 正文内容

《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今起施行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1日

    记者从2月28日举行的《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培训班上获悉,该《条例》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该《条例》于2016年12月1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我省首部大气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制定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举措。《条例》分八章八十二条,以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明确了大气污染防治由末端治理向源头治理、全过程控制、精细化管理延伸,实行多污染源综合防治、协同控制,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
 
  《条例》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合理规划城镇布局,在城市总体规划中预留大气流动风道,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本辖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记者兰国榕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