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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加强互联网保险监管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7日

    近日,中国保监会印发《保险业进一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保险业参与综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其实,早在去年4月,保监会便联合14个部门印发了《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一是互联网高现金价值业务重点查处和纠正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时,进行不实描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二是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跨界开展业务重点查处和纠正保险公司与不具备经营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行为,保险公司与存在提供增信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行为的互联网信贷平台合作,引发风险向保险领域传递,保险公司在经营互联网信贷平台融资性保证保险业务过程中,存在风控手段不完善、内控管理不到位等情况;三是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重点查处非持牌机构违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互联网企业未取得业务资质依托互联网开展保险业务等问题;不法机构和不法人员通过互联网利用保险公司名义或假借保险公司信用进行非法集资等。
 
  《指导意见》强调,全行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实际、改革创新,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以人为本、高效便民为基本原则,以防控风险、服务发展为主线,以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引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保险业进一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法途径,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参与机制,提升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不断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化、法制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指导意见》明确,保监会将深入贯彻中央综治委意见精神,加大保险业综治工作落实力度,重点做好反保险欺诈、打击非法集资、加强互联网保险监管、保险纠纷多元化解、信访积案化解等任务,管控好行业风险,维护保险市场稳定运行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保监会将根据《指导意见》的任务分工抓好落实工作,进一步健全保险业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长效机制,不断开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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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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