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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保合作四年规模飙到5000亿元 瓶颈仍待突破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4日

    证券时报记者 杨卓卿 实习记者 杨文
 
  信保合作于2012年按下加速键,但4年多以来,相对于两个行业各自坐拥的十几万亿资金而言,信保合作规模谈不上“可观”。
 
  尽管信保合作步步深入紧密,两者合作具体规模却始终披着神秘面纱。业内人士预计,保险业投资信托产品规模在5000亿元左右。
 
  那么,信保合作未来突破将在哪里?业内人士建言,双方应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等领域寻求更大的合作空间;信托公司应为险资找到更加符合投资要求的标的,注重“定制化”产品开发。
 
  对接信托资产
 
  待突破
 
  信保合作的前景广阔,其实是由双方特点决定的。
 
  业内人士介绍,保险资金具有久期长、对投资收益率稳定性要求较高等特点,较难与期限偏短的金融产品相匹配,再附加保险合同条款对于资金的募集和兑付有着内生的限制,因此投资收益率偏低;而信托业则面临着项目众多但缺乏大型机构客户、净资本约束日益增强等问题,信保合作可以使双方在产品上和制度上实现互补,信托制度可为保险公司所用,保险信用也可以为信托产品增信,实现共同发展。
 
  目前来讲,信托与保险最主流的合作方式即是——险资直接投资信托资产。自2012年底保监会允许险资投资集合信托计划之后,这方面业务的规模不断扩张。但目前保信在业务方面的合作还仅停留在委托和受托的较浅层次,且保险公司往往自己寻找投资标的,而信托公司则主要扮演“通道”的角色。
 
  业界观察人士认为,在双方接下来的合作中,保信双方应充分利用保险资金规模大、周期长、安全性高的特点,互相借鉴风险管理和投资管理的经验,渠道共享、取长补短,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等领域寻求更大的合作空间。
 
  据了解,信保合作还体现在股权合作,当前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相互持股的案例也日益增多。信托灵活的制度优势可以为保险公司所用,险资在投资时面临在投资方式、投资范围、信息披露等多方面的限制,借助信托的帮助,保险可以拓宽现有的投资范围,提高投资回报。
 
  产品定制化前景广
 
  针对保险资金的特殊性,业内人士表示,信托公司应当打破“先有项目,后有资金”的传统模式,为险资找到更加符合投资要求的标的,注重“定制化”产品的开发。
 
  这类型的信保合作,保险金信托是典型代表。
 
  2014年5月份,中信信托与信诚人寿联合推出保险金信托服务,被视为业内首创。
 
  据中信信托相关人士2016年底透露,当时这款保险金信托受托笔数已经接近500单,受托规模在40亿元以上,市场占有率在90%左右。
 
  2016年,平安信托与平安人寿联合推出保险金信托服务,并将该保险金信托标准型准入门槛定为100万元。
 
  企业年金信托是信保合作的另一个方向,与传统信保合作不同的是企业年金信托计划对接的是企业年金,而非保险资金。相较于保险公司的先发优势和银行的体量优势,信托公司在年金市场上一直缺乏竞争力;而保险公司管理的企业年金则遇到了收益率不高的问题,从而出现了借助投资信托来提高收益的意愿,信保合作下的企业年金信托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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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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