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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调控不能放松

来源:长江日报    作者:周俊生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3日

  国家统计局昨日公布了今年1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数据表明,今年1月很多城市已经改变了当时那种“不可一世”的房价暴涨,走势趋于温和。

  去年出现的这一波房价上涨并不是没有来由的。长期以来房地产市场的过热导致各地出现了大量新建住房,甚至一些地处内地的三四线城市也把房地产市场当作地方经济发展的引擎,导致出现了大量的空关商品房,影响了一些地方正常的社会经济运行秩序。为此,前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房地产去库存列为一项重点工作,中央相关部委和一些地方政府都出台了诸如放松甚至取消限购、降低税收、降低首付比例、降低房贷利率等鼓励购房的政策。

  在市场流动性宽松的背景下,大量无路可走的游资很快瞄准了房地产这个领域,对一二线城市的住房再度展开了声势浩大的炒作。问题在于,这一波炒作对于一些三四线城市的去库存基本没什么作用,却导致去库存压力不大甚至不存在这种压力的城市房价被迅速推高。

  房价涨速过快,不仅会造成一些困难群体正当的居住需求难以满足,而且容易对资金产生吸附效应,导致过多资金集中于房地产市场,对整个宏观经济,特别是实体经济产生资金抽离作用,不利于经济稳增长。因此,政府不得不再度祭起收紧政策的调控手段,从去年10月份开始,各地陆续出台了各种遏制房价上升的政策,从力度来看甚至超过了前几年的调控政策。在这种高压态势之下,房价被抽去了上涨的楼板,自然会应声下落。然而,这种用行政手段得到的结果并不是市场的自我调节,一旦调控手段有所放松,调控政策有所放松,房价马上会出现报复性上涨。

  回顾去年以来我国很多城市的房价变动,可以清楚地看出,目前政府出台的调控政策已经成为牵动房价变动的一个重要力量。对于一线城市和其他沿海、中部地区的省会城市来说,尽管今年1月份的房价上涨已有所缓和,特别是一线城市的上涨速度已经大为降低,甚至环比出现下降,但由于实体经济仍在等待复苏,房价上涨的动力依然存在。因此,从总的方向来说,仍然必须严格执行调控政策,不能放松。

  今年1月底2月初,多家银行提高了首套房贷利率,以前为鼓励购房而推出的较大幅度的房贷优惠利率已经基本收回,这有助于减少住房购买力,从而压弱房价上涨动能。通过这种严厉的调控政策的作用,让游资逐步退出房地产市场,调控才能收到效果,住房也才能真正实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样一个预期目标。

  (作者为知名财经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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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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