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理财频道>> 理财故事 >> 正文内容

恶意透支信用卡玩“蒸发”拒不还款终落网

来源:燕赵晚报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2日

  银行信用卡作为现代金融工具,已经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它在为人们提供极大便利的同时,逐渐成为一些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有人利用信用卡透支功能,恶意透支诈骗巨额财物,严重破坏了我国的金融秩序。6月29日,新华公安分局刑警六中队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达5万余元的银行信用卡诈骗案,嫌疑人王某被抓获。

  据办案民警介绍, 犯罪嫌疑人王某(男,44岁,石市人),为骗得财物供其挥霍,于2006年7月、11月先后在银行办理两张信用卡,而后恶意透支人民币5万余元。几年来,经银行工作人员数次催要,犯罪嫌疑人王某拒不还款,且从此销声匿迹,银行方面在多方查找无果后,于2009年5月向公安机关报案。

  新华刑警六中队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但犯罪嫌疑人长期在外,行踪不定,给破案带来一定难度。2009年8月31日,王某被上网追逃。

  今年6月29日,办案民警历尽艰辛、多方摸排,得到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网上逃犯王某在石市某县城出现的线索。中队长李江涛带领民警刘俊、郝宁立即前往王的藏匿处实施抓捕。部署好抓捕方案后,一路民警迅速进入其居住的屋内,警觉的王某从屋内南侧阳台跳到一楼院内藏匿,被埋伏在楼后的另一路民警当场抓获。经讯问,王某对涉嫌信用卡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王某交代,由于其做生意赔了不少钱,生活拮据,看别人消费时用信用卡一刷就结了账,于是萌生了用信用卡透支骗钱的想法,自以为借银行的钱花,拖着不还,又不是偷不是抢,银行也拿自己没办法,没想到这样做同样触犯了法律。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在此警方提醒市民:不少人认为用信用卡透支后逾期不还,只会影响自己在银行的信用度,但是,民警提醒,如果透支超过一定额度和期限,或者恶意透支的,很有可能触犯法律,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在此警方也提醒市民,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公民。


来源: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佚名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