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会区居民周某明明向保险代理人交纳了保费,保险公司却没有收到保费,导致4份保单齐齐失效。经新会公安部门查明,该保险代理人在收取保费后,前往澳门赌博,保费全部被输掉,其涉嫌诈骗的保费达到17.8万元。目前,该保险代理人涉嫌诈骗罪已被刑事拘留。
【事发】
4份保单失效
客户发觉报警
早在2006年12月,周某在新会某保险公司购买了4份人寿保险。按正常手续,周某需在此后的5年里,每年通过银行续交保费12万元。这几年来,周某都是通过保险代理人郑某缴交保费,双方合作愉快。去年12月,郑某如期来到周某的店铺催缴保费,周某在当月先后分3次,向郑某缴交了12万元保费。然而,到了今年1月,周某突然接到保险公司打来的电话称,因没有如期续交保费,他的4份保单已经失效。
“怎么可能,我已续交了保费呀!”周某连忙打电话给郑某。郑某说,她已为周某办理缴交手续,4份保单的档案已上送,只是还没有审批下来,并让周某“再等等”。此后,周某多次联系郑某,还是被答复手续没有办好。至今年5月,周某向保险公司咨询,竟被告知仍没有收到续保的保费。周某怀疑郑某将12万元保费挪作他用,于是向新会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警。
【原因】
代理人为偿还赌债
狂骗保费17.8万元
新会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报后,很快将郑某抓获。据郑某交代,去年下半年,她曾前往澳门赌博,结果输掉一大笔钱。为了偿还赌债,她试图利用自己是保险代理人的身份,打起与她有联系的几位客户的主意。在取得周某12万元保费后,她以此为赌本,再到澳门大赌一番,希望赢回输掉了的钱。事与愿违,她再一次输掉了。她还交代,期间,她也曾以同样手法骗去另外2名客户的保费5.8万元。
据了解,目前,郑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新会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提醒】
避免直接将现金
交给保险代理人
针对此事,新会区公安分局提醒市民,保险代理人并不属于保险公司的职员,仅属于自然人,存在较大的个人道德信用风险。保险公司缴纳保费原则上是通过银行代收款的形式,客户应尽量避免直接将现金交给保险代理人,或在交费后及时向所属保险公司查询交费情况。此外,保险公司会通过电话、信函、电话短信等方式对投保人进行回访,如果客户投保后,在一定时间内仍没被回访,应引起警惕,主动致电保险公司客服部门询问情况。
(本报记者 梁长其 通讯员 李醒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