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安晚报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07日
在自办的企业缺乏资金时,阎良区南房村村民王某利用自己信贷员的身份,两年内侵吞他人存贷款29万余元。昨日,王某被阎良警方刑拘。
8月21日,公安阎良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关山镇南房村村民杨某等3人在2006年至2008年间,先后将5万余元交与该村信贷员王某,近日取款时发现,钱并未存入信用社,且王某已失踪。8月24日,王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网上追逃。8月27日,王某投案自首。
今年52岁的王某是南房村多年的农村信用社信贷员。2006年,王某开办了一家砖厂。由于缺乏资金,2006年至2008年间,先后侵吞群众存贷款29万余元。由于无力偿还,王某先后逃往长武县和西安等地。近日在家人劝说下,王某投案自首。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