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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基本完成

来源:河南省人社厅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11日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一是各统筹地区出台实施办法。出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文件,确保了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参保居民享受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二是统一管理体制。基本完成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行政及经办机构整合,调整了机构职能和人员编制,工作人员全部整合到位,实现合署办公。三是完成基金审计。全省各级审计部门按要求完成了对整合地区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审计工作,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四是组织开展参保缴费。全省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组织工作顺利开展,目前缴费率达到90%,春节前后部分农民工返乡后可全部完成参保缴费工作,确保明年看病就医不受影响。

    为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及新制度平稳实施,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由厅长任组长,主管厅长牵头的工作小组,安排部署整合工作。加强与卫计、财政、审计、编办等部门沟通合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10月份以来,连续出台省级层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的17个配套文件,对全省统一城乡居民医保作出制度性安排。三是强化工作督导。建立通报制度和督导机制。实行逢双日上报进度,采取处级干部对口联系、分片包干的办法,并由厅级领导带队督导检查。四是加强人员培训。对各级医保业务骨干、信息技术人员就政策制定、业务经办、信息系统操作等内容,分四期进行压茬培训,培训人员850名。

    2017年元月1日,河南省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信息系统已顺利完成升级转换,实现与各定点医疗机构平稳对接,参保人员按新政策正常看病就医,开始享受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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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人社厅网站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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